关于通过2023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会人员名单的公示
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〉的通知》(川财规〔2020〕8号)和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川财会〔2023〕31号)执行和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藏财会﹝2023﹞45号)要求,经自治区财政厅对刘斌、王丽萍两名同志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符合申报条件后,委托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评审。现将通过评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为5个工作日(1月5日至1月11日),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评审管理织机构所在部门(08916591417)自治区人社厅职称部门(08916845889)、评审组织机构纪检部门(08916284522)等部门反映。
附件:通过2023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
2024年1月5日